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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关于印发《2020年阳澄湖镇集体资源、资产租赁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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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关于印发《2020年阳澄湖镇集体资源、资产租赁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3-07-21 16:15:32  点击量:

  现将《2020年阳澄湖镇集体资源、资产租赁价格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的管理,对2020年阳澄湖镇集体资源、资产租赁价格调整如下:

  (4)水产养殖用地,普通鱼塘每亩不低于500元,高标准鱼塘每亩不低于1500元。

  按照承租人亩均税收实行五档阶梯式租金方式。集中管理后,租金的确定,按照会办预审前12个月的实缴税金计算年亩均税收。

  亩均税收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土地年租金不低于0.9万元/亩;

  亩均税收在3万元(含3万元)至5万元的,土地年租金不低于1.5万元/亩;

  广告塔按每年不低于5000元/个的标准收取(今后严禁新建);电信、移动、联通等信号塔按每年不低于20000元/个的标准收取。

  租赁房屋用于经营工业、建筑业企业的,原则上根据厂房的结构,新旧程度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

  A类房屋(如单层标准厂房、标准厂房底层等),每平方米不低于180元(每月15元/㎡);

  B类房屋(如标准厂房二、三层、年代较久的标准厂房等),每平方米不低于150元(每月12.5元/㎡);

  C类房屋(如较陈旧或配套不完善的厂房、简易结构、临时建筑等),每平方米不低于96元(每月8元/㎡)。

  (1)商业街:湘洲路、金宅路商业街前排房屋每平方米不低于216元(每月18元/㎡),后排房屋每平方米不低于150元(每月12.5元/㎡)。

  A类房屋(如镇区中心门面房等),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每月25元/㎡);

  B类房屋(如镇区沿街门面房等),每平方米不低于180元(每月15元/㎡);

  C类房屋(如非镇区沿街门面房等),每平方米不低于150元(每月12.5元/㎡);

  D类房屋(如不沿街门面房等),每平方米不低于120元(每月10元/㎡);

  其他(如简易结构、临时建筑、阁楼等),每平方米不低于72元(每月6元/㎡)。

  A类房屋(如人才公寓),大户型每套不低于1100元/月(含物业管理费),小户型每套不低于550元/月(含物业管理费);至少提高到降价前标准;

  其他简易用房(如老公房)等,每平方米不低于24元(每月2元/㎡)。汽车车库,每平方米不低于36元(每月3元/㎡)。

  2.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流程按澄政发〔2018〕60号文件执行,本意见价格为所涉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最低指导价,2020年对外发包合同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本意见价格。

  3.需要公开竞价的交易,起拍价不得低于本意见的指导价格,合同租赁价格以最终竞拍价格为准。

  4.新订立的合同的租赁单价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按亩均税收实行阶梯式租金的按照本意见中亩均税收定价标准。

  5.所有发包租赁必须纳入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进行管理。集管办及各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界定资源、资产的参照标准。

  7.农贸市场、青虾市场、夜地摊摊位管理费由各资产所有者根据自身情况另行制定收费标准,经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集管办备案。

  8.本意见未涉及事项,一事一议,需经村(社区)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办公室(或公司股东会议)确认通过后,报镇党委、政府。开云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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