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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开云全站09年度建设领域统计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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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开云全站09年度建设领域统计问题解答

2023-07-21 18:08:50  点击量:

  土地储备中心及各类专门从事土地开发的机构(包括开发区管理机构、专门从事土地开发的公司等)所从事的土地储备及开发活动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土地购置费用,二是土地开发费用。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各类事业单位单纯的土地购置和交易活动不应纳入投资或房地产开发统计的范围。各级土地储备中心、开发区等类似机构收储的土地不是直接用于项目建设,而是为了土地上市交易

  土地储备中心或开发区在收储土地的过程中自主进行的土地开发活动,以及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公司)对被收储土地进行的拆迁(补偿)、开发活动,均为土地的一级开发工作。从理论上讲,应该统计土地开发投资,但由于这部分土地进入交易市场后,土地开发投资会包含在购买该土地的企业或单位的土地购置费中。为了避免统计上的重复,在一级土地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土地开发费用也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统计范围。

  已经把土地储备中心(开发区)收储土地的购置费和开发费用纳入到投资或者房地产开发统计范围之内的地区,要扣除相关数据。为解决检查计划等问题,可以采取“表外列数”的方法处理。

  (一)保障性住房的统计口径。纳入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统计的保障性住房,是指在报告期内各地由相关单位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不包括资金补贴和购置转租类的保障性住房。部分地区即使把资金补贴列入了保障性住房投资计划,也不能纳入投资或房地产开发统计。

  (二)保障性住房的统计范围。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性租赁房和棚户区改造房。棚户区改造房主要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林垦煤区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工矿区棚户区改造三个部分。各地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保障性住房的名称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只要符合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也要纳入保障性住房统计范围。

  (三)保障性住房的统计方法。新建保障性住房分别从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两个专业分别进行统计。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建的保障性住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填报房地产报表;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建的保障性住房由项目承建单位上报投资报表。在进行保障性住房相关统计分析时,同时汇总两个专业的统计数据。

  (一)新建项目总投资中不包含装修,建成后再装修的(实际是第一次装修),能否报投资?

  项目建成后再进行的装修属于单纯装修,按照投资统计制度规定,单纯装饰装修不计入固定资产投资。

  凡成立了专门筹建机构(如项目指挥部)的项目,其财务可以独立核算,可以按筹建项目报投资额。其他项目(不论是否进行了土地、设备购置等前期投资)一律不按筹建项目报送,这些前期投资应在项目正式开工后再计入投资,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计入累计完成投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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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项目设计批文中的计划总投资填报。若只实施了一期,其余各期建设时间不确定,则按停缓建项目处理。

  (四)一些道路、桥梁等项目批文中的计划总投资不包括拆迁费用,这些项目的拆迁费用是否计入投资额?

  此类项目的拆迁费用计入投资额,但必须由项目投资单位报送,不得由政府部门代报。

  (六)为了吸引投资而将土地低于该地块的拆迁成本价卖给投资方,投资额应如何计算?

  由项目投资单位填报,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款(即土地成交价)计算投资额。

  (八)投资主体不变,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或者商业用地转工业用地,能否使用原来的审批做上报材料?

  土地用途转换,应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如有新的审批文号,则按照新的审批文号报送投资报表;否则按照原来的审批材料报送。

  投资项目中拆迁工程发生的费用随项目填报,单纯的拆迁工程不填报投资统计报表。

  (十)由政府组织实施、农户参与的农业种植业、养殖基地、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农村生态移民、设施农业建设等项目,如何填报投资统计报表?

  分两种情况:1.由政府出资统一组织,由专门机构承建的规模以上建设项目,作为农村非农户项目填报投资统计报表。2.由政府补助,农户自己建设的上述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是农户,在农户抽样调查中已经包括,不再填报投资统计报表。

  有单独立项、设计文件的道路改造(加宽、安装路灯、增加绿化带等)计入固定资产投资,由项目投资主体填报投资统计报表。道路日常养护(路面养护、路灯维修、绿化物养护等)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上述行业项目相对分散,填报投资统计报表应按两个原则:一是有单独的立项、设计文件的,按项目设计文件包括的内容填报;二是无设计文件的,按独立财务核算的法人单位填报。一般情况下,政府部门不可作为项目填报单位。

  凡为维持现有设备和建筑物正常运转、未改变其主体构造和结构、仅提高其使用价值而进行的支出,均为维修(装修)投资,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对设备进行整体更换和对建筑物拆除重建而进行的投资作为改建投资,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凡安装费用已全部计入设备购置费用里,投资方不必额外支出安装费用的,则全部计入设备购置投资中。若投资方还需为安装提供必要的支持(如搭建工作台等),这部分费用计入安装投资中。

  按照工业统计规定,生产周期较长(六个月以上)的机械产品可以按产品的生产进度计算总产值。购置了此类机械设备的项目,设备购置费可以按财务分期付款的进度计算。

  (十七)新农村建设中对于农村社保、低保、医保、就学补助等保障性投入是否计入投资?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筹建项目一般情况下不填报H201表。如果填报了H201表,暂不用填报H202表,待项目正式开工后再填报H202表。

  (一)在同一年度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先从银行贷款投资,后用自有资金或预算内资金偿还贷款,年度内资金来源渠道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二)房地产开发的住宅中,阁楼和地下跃层的面积日益增多,如何计算阁楼和地下跃层面积?

  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规定,层高在2.20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不算面积。

  非房地产企业或主管部门直接组织施工的项目,不能报送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直接按投资项目填报。

  (四)一次性购置土地、分多期进行施工建设的项目,土地购置等指标是一次性上报还是分期上报?

  一次性购置土地,要一次性统计土地成交价款(合同价)及土地成交面积。土地购置费和土地购置面积按实际数额分期填报。

  (五)房地产公司购买的土地尚未确定作何用途,这部分土地购置费在按工程用途分组的时候应该计入哪一个指标?

  房地产公司在二级工地市场上取得土地的,在土地用途尚未明确时,土地购置费暂放在“其他”中,待项目开工建设后可以按照实际用途进行调整。

  购置旧建筑物的费用不计入投资,改造建设的费用计入投资,单纯装修不计入投资。销售额和销售面积指标按实际情况填报。

  (七)新物权法规定,房地产公司可将未及时出售的商品房进行确权,办理产权登记后作为二手房再次销售,这样的房屋算作不可销售、已销售、还是空置?

  商品房销售与否的依据是是否签订了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确权”并非销售行为,因此,这种房屋应该按空置房统计。

  (八)本年批准预售面积和住宅套数是否需要将往年批准的未销售完的预售面积和套数予以结转?

  (九)已竣工商品房项目由于手续办理迟缓,出售时仍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填报现房销售还是期房销售?

  应以企业施工预算报告或工程合同为依据划分施工活动产值。如果建设项目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应统计为建筑工程产值;如果列入安装工程预算,统计为安装工程产值。

  根据GDP核算原则和建筑业统计制度规定,建筑业总产值不包含企业在国外完成的产值。如果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等地区有施工活动或劳务输出,应将其活动内容纳入“境外完成的营业额”指标统计。

  不能。根据企业的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无论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统计;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到,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统计。

  (四)如何统计非独立核算零散包工队(组)承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企业分包的施工活动?

  非独立核算零散建筑包工队(组)承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建筑企业的分包施工活动,应视为企业整体施工活动的一部份,应将人员、产值、劳动者报酬等内容纳入企业核算范围,一并登记填报相应的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

  (五)劳动、失业保险费是否包括“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属于企业向社会保障部门和保险公司为本单位职工支付的保险费,应纳入“劳动、失业保险费”指标统计。

  (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是否包括“补充养老保险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福利性补助”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包括补充养老保险,但不含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福利性补助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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