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988889999

站内公告:

西城区]北纬路中学改扩建工程房开云全站屋征收补偿方案

你的位置: 首页 > 景点新闻 > 公司动态

西城区]北纬路中学改扩建工程房开云全站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3-09-28 18:48:52  点击量:

  北纬路中学改扩建工程房屋征收项目的立项主体是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实施房屋征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工作。

  本项目征收范围:北纬路46号;禄长街头条1号;禄长街头条北平房;禄长街头条禄长街头条4号及后门;禄长街甲1号;禄长街3号、4号西、5号、7号、9号。(以规划范围为准)

  (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

  (三)《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

  (四)《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京建法[2016]19号)。

  (二)公有房屋所有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房改政策进行售房,公房承租人购房后确认为被征收人。

  房屋征收范围内已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按照房改售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确定。

  房屋征收范围内出租公房建筑面积,按照实测建筑面积确定。经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同意,建筑面积也可以按照租赁合同标明的使用面积的1.333倍确定。

  (二)被征收房屋用途的认定,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没有记载用途的,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征收人按照公开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给予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可申请购买定向安置房,同时按照如下标准享受住房困难家庭补助:

  对被征收房屋为平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按以下公式给予住房困难家庭补助。

  住房困难家庭补助=标准房屋市场价格×1.3×(20-建筑面积)×75%

  为解决部分被征收人购房困难,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购买定向安置房。本项目提供丰台卢沟桥、大兴旧宫、顺义仁和镇三处房源。因安置房源数量有限,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签约选房,选完为止。具体配售办法详见附件1。

  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且不购买定向安置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00元的一次性不购买安置房补助。

  此次征收项目提供了丰台卢沟桥的房屋用于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与征收人按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0元标准进行补偿,按月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费不足3600元的,按照3600元发放。

  实行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费发放期限为四个月;申请购买定向房源或选择产权调换的,发放期限自搬家交房之日起至实际交房日期后的第四个月。

  标准为每部电线元;有线元;空调移机(窗机除外)每台补偿400元;热水器安装每台补偿400元。

  用住宅房屋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家庭,给予4万元/户一次性低保补助;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或在暂停公告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有户籍的家庭成员,持有残疾人证(含军人残疾证)的,给予4万元/残疾补助。

  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或在暂停公告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有户籍的家庭成员,患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范围》(2007年8月1日发布)中重大疾病的,凭二级(含)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或证明,给予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重大疾病补助,详见附件2。

  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或在暂停公告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有户籍的家庭成员,在征收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前年满80周岁的(以身份证日期为准)给予每人2万元的一次性高龄补助。

  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本人或其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以及户籍在本址的其他人员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经复核后给予4万元/证的一次性军烈属补助。

  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以及户籍在本址的其他人员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公职人员因公殉职相关证明文件的,经复核后给与4万元/证的一次性公职人员因公殉职补助。

  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以及户籍在本址的其他人员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相关证明文件的,经复核后给与4万元/证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补助。

  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外迁安置房源的,可以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完成签约并按要求10日内搬家交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万元的标准给予提前搬迁奖。

  逾期未完成签约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日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递减,直至递减为零。

  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完成签约并按要求10日内搬家交房,且被征收房屋未进入司法强制执行程序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万元的标准给予工程配合奖。

  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在征收范围内无自建房或者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将自建房全部自行拆除的,给予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7万元一次性奖励。

  暂停公告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本人和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其他正式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给予每户7万元的特殊困难补助。

  符合规定条件提前搬家并配合工程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提前搬迁奖和10万元的工程配合奖。

  在征收范围内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前已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被征收居民,不再重复享受住房保障。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征收人按照公开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予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按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按《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18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5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征收补偿协议。

  购房人需未享受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

  购房人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进行轮候的,需退出轮候。

  经区政府批准配售定向安置房的征收(拆迁)项目、腾退项目范围内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可以作为定向安置房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放弃购买定向安置房的,经产权人或承租人申请,其直系亲属可作为购房人。

  征收(拆迁)项目张贴暂停公告之日前,被征收房屋户籍在册人员、且在现场长期居住的,可以作为定向安置房购房人;腾退项目张贴启动公告之日前,被腾退房屋户籍在册人员、且在现场长期居住的,可以作为定向安置房购房人。单身购房人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现场居住情况需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开具证明,或者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公开的方式在现场公示。

  二人及二人以下户配售一套一居室(子女符合法定入学年龄的单亲家庭配售两居室),三人户最大配售一套两居室,四人及四人以上户最大配售一套三居室。开云全站

首页 |开云全站简介 |客房展示 |景点新闻 |路线推荐 |农家院 |特色美食 |活动专题 |在线留言 |联系开云全站

13988889999

Copyright © 2012-2023 开云·全站(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省开云·全站(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电话:0898-88889999手机:13988889999

ICP备案编号:冀ICP备18018031号-2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