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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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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3-11-15 12:10:06  点击量: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现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1779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辖区,北邻熙和路,南靠和平东路,东近清湖地铁站,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2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10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2套。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北路与大船坑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月。本次供应25套,户型均为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7㎡)。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三街45号,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3月。本次供应13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3㎡)。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澜大道与大浪南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4月。本次供应166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90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56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20套。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恒信路和观和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3月。本次供应113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1㎡)40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2㎡)53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0㎡)20套。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高新科技产业园观乐路与观盛三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0月。本次供应1450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1301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149套。

  注:1.除龙和苑项目外,以上其他项目的最终交付时间以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布为准,不排除会晚于预计交付时间,请认租家庭根据公布的最终交付时间安排住房衔接事宜。

  2.龙馨家园地块性质为宿舍用地,无学位,请认租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如选择该房源,即视为明白知晓该情况,后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3.以上配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注意:户籍信息以10月16日18:00前属于龙华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10月16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龙华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七十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结合本次房源及认租意向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四人认租家庭,五人及以上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以及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各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三人家庭可选二房一厅户型(建筑面积约62㎡、63㎡、65㎡)及一房户型(建筑面积约31㎡、35㎡)的房源;

  注: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符合认租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华区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小区及其户型申请。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请谨慎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00—2023年10月26日18:00(共10天)。2023年10月26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等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

  4.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二楼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11室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提交相关资料(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2)请各看房家庭携带户籍在册轮候人证明材料(含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前往看房现场。

  (3)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群。

  (5)看房时,请勿实施攀爬阳台、围栏、敲打家具等危险行为。不得窜入其他楼层,对违规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现场。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初次公示为初审结果,并根据异议审核情况公示终审结果。认租家庭可于初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放弃本次认租申请,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放弃次数,具体放弃认租方式将在后续通告中明确。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13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35~26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26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上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

  (一)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认租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三)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后续的核查结果和选房通告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住房服务上发布,请认租家庭密切关注,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配租房源。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的,将立即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

  (2)本项目东侧临近玉翠社区,西侧合发投资大厦及联富华庭,同时临观澜大道、珠三角环线高速,南侧为龙华汽车站,不排除对本项目造成一定环境、噪音影响;本项目红线外有高压架空线及变压器,不排除有一定的环境影响。

  (2)本项目1、2栋楼住宅交付后业主装修期间,存在装修噪音等影响,因市政道路浪口四路未修建,盛荟城朗庭项目衔接浪口四路的车行出入口暂时为封闭状态,目前仅有一个车行出入口衔接河东路,对出行有一定影响。

  (2)本项目东侧约500米距离为规划清平高速,可能有施工噪音和扬尘影响。

  (1)本项目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电视机、空调、热水器。

  注:以上项目可能存在车位不足的情况,车辆月卡办理按照优先保障每户一辆申请人名下车辆的原则处理。

  (八)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九)关于本次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或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十)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352号令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政策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二楼住房和建设局211室,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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