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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活动操作细则开云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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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活动操作细则开云全站

2023-12-09 02:40:37  点击量:

  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活动于5月20日启动,购房券面向房交会期间在长春市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消费者发放。具体操作细则详见正文。

  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30届)购房券活动将于2023年5月20日启动,购房券面向房交会期间在我市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消费者发放。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房交会期间,购买长春市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参展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的个人购房者。

  自2023年5月20日18时起至2023年5月28日24时止可申领购房券,购房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发完即止。

  购房人需与参展开发企业达成购房意向并在房交会期间交纳意向金、签订《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商品住宅成交确认函》后,到指定平台申领市、区两级购房券。

  购房券在交纳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时进行核销,十足抵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及完成网签备案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止。

  房交会期间,长春市政府发放4000张,金额6000万元的购房券。每张金额1.5万元,供全市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使用,可十足抵用购房款。

  在市级购房券基础上,朝阳区和各开发区将同时匹配发放1.5万元/张的区级购房券。其中,朝阳区发放300张,金额450万元;长春新区发放1000张,金额1500万元;汽开区发放200张,金额300万元;莲花山度假区发放133张,金额200万元;净月区、经开区和中韩示范区不设发放上限。区级购房券供商品住房所在区内使用。

  市本级购房券与各区购房券可以同时申领并叠加使用,即可叠加获得2张购房券,申领规则和方式一致。

  购房人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房管局官网“长春市房产信息平台”(,或通过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吉林省购房补贴”小程序两种渠道申领。

  ①购房人通过电脑登录“长春市房产信息平台”(,点击“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申领入口”,进入跳转页面后进行“个人注册”。

  ②注册后登录系统,选择“房交会购房券申领”菜单,点击“申请”按钮,按照《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商品住宅成交确认函》内容填写“房屋四角号”,点击“签约房屋获取”按钮,即可自动获取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系统自动带出信息均不可编辑);

  ③根据提示继续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包括确认函成交单价等),保存后点击“下一页”,按要求上传要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即申请成功,等待审核。

  ①购房人通过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吉林省购房补贴”小程序,点击“2023年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活动”,进入页面后点击“立即申请”按钮。

  ②点击“立即申请”进入后,阅读授权申请,框选后并点击“同意”按钮。阅读隐私协议内容,点击“已阅读并同意协议内容”。

  ③上传要求的附件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依次点击“下一页”进行上传。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料”按钮申请成功,等待审核。

  1、通过两种渠道申请的购房券审核通过后,购房人即可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收到【银联商务】购房券发放成功短信。

  2、审核被驳回的,购房人将收到相关提示短信。购房人可在活动时间内(2023年5月20日18时至5月28日24时)登陆系统,按要求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

  (注意:房屋信息如未获取成功可能是因为房屋四角号输入错误,请确认四角号是否正确;购房券如无法选择则说明购房券已经发放完毕;银行卡账号必须与交意向金的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发放购房券。)

  购房券在交纳购房款、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时进行核销,十足抵用。购房人交纳购房款时,应先使用领取购房券的银行卡,通过指定POS机刷卡15001元立减15000元核销购房券,购房人实际扣款1元。

  对已成功核销购房券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将分批次将购房券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开发企业参展房源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帐户内。如开发企业监管帐户变更或取消应及时提交说明。

  (一)使用购房券的购房人如发生退房的,则视为放弃相关补贴,退房前开发企业需将购房券补贴金额退回指定帐户。

  (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购房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的,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五)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开发企业及购房人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取得的购房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长春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购房补贴】可获长春购房补贴(进城农民/人才/环卫工人/高校毕业生)奖励标准、申请时间/条件、申请流程、政策详情、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等

  根据长春市“长11条”房地产新政,对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5万元购房消费券。长春全款购房消费券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见正文。

  长春购房贷款贴息和消费券,进城农民和环卫工人购房奖励,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企业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补贴等政策申领流程详见正文。

  根据长春市“长11条”房地产新政,长春对购房者发放购房贷款贴息和消费券、购房奖励,现就购房贷款贴息和消费券,进城农民和环卫工人购房奖励,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企业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补贴等政策申领

  根据长春市“长11条”房地产新政,对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年按贷款金额给予1%财政贴息。长春购房贷款贴息申请流程及条件见正文。

  2023年长春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5月20日启动,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下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人才将发放购房补贴。申请指南详见正文。

  高校毕业生在长春买房,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可获得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长春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领流程详见正文。

  长春进城农民首次购买本市主城区及开发区商品住宅,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进城农民购房补贴申请指南见正文。

  长春环卫工人首次购买本市主城区及开发区商品住宅,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环卫工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见正文。

  2023年长春市进城农民买房有购房奖励,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奖励,具体购房补贴标准和范围见正文。

  2023长春房交会购房券10月21日10时开始发放,10月29日17时截止,购房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发完即止。更多详情请见正文。

  2023长春房交会购房券申请渠道有两种,购房人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房管局官网“长春市房产信息平台”申领,具体申领及核销流程详见正文。

  2023长春秋季房交会购房券10月21日起可申领,申请长春购房券要求提供4种证件材料,具体详见正文。

  【导语】: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活动于5月20日启动,购房券面向房交会期间在长春市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消费者发放。具体操作细则详见正文。

  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30届)购房券活动将于2023年5月20日启动,购房券面向房交会期间在我市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消费者发放。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房交会期间,购买长春市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参展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的个人购房者。

  自2023年5月20日18时起至2023年5月28日24时止可申领购房券,购房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发完即止。

  购房人需与参展开发企业达成购房意向并在房交会期间交纳意向金、签订《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商品住宅成交确认函》后,到指定平台申领市、区两级购房券。

  购房券在交纳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时进行核销,十足抵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及完成网签备案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止。

  房交会期间,长春市政府发放4000张,金额6000万元的购房券。每张金额1.5万元,供全市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使用,可十足抵用购房款。

  在市级购房券基础上,朝阳区和各开发区将同时匹配发放1.5万元/张的区级购房券。其中,朝阳区发放300张,金额450万元;长春新区发放1000张,金额1500万元;汽开区发放200张,金额300万元;莲花山度假区发放133张,金额200万元;净月区、经开区和中韩示范区不设发放上限。区级购房券供商品住房所在区内使用。

  市本级购房券与各区购房券可以同时申领并叠加使用,即可叠加获得2张购房券,申领规则和方式一致。

  购房人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房管局官网“长春市房产信息平台”(,或通过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吉林省购房补贴”小程序两种渠道申领。

  ①购房人通过电脑登录“长春市房产信息平台”(,点击“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申领入口”,进入跳转页面后进行“个人注册”。

  ②注册后登录系统,选择“房交会购房券申领”菜单,点击“申请”按钮,按照《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商品住宅成交确认函》内容填写“房屋四角号”,点击“签约房屋获取”按钮,即可自动获取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系统自动带出信息均不可编辑);

  ③根据提示继续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包括确认函成交单价等),保存后点击“下一页”,按要求上传要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即申请成功,等待审核。

  ①购房人通过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吉林省购房补贴”小程序,点击“2023年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活动”,进入页面后点击“立即申请”按钮。

  ②点击“立即申请”进入后,阅读授权申请,框选后并点击“同意”按钮。阅读隐私协议内容,点击“已阅读并同意协议内容”。

  ③上传要求的附件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依次点击“下一页”进行上传。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料”按钮申请成功,等待审核。

  1、通过两种渠道申请的购房券审核通过后,购房人即可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收到【银联商务】购房券发放成功短信。

  2、审核被驳回的,购房人将收到相关提示短信。购房人可在活动时间内(2023年5月20日18时至5月28日24时)登陆系统,按要求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

  (注意:房屋信息如未获取成功可能是因为房屋四角号输入错误,请确认四角号是否正确;购房券如无法选择则说明购房券已经发放完毕;银行卡账号必须与交意向金的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发放购房券。)

  购房券在交纳购房款、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时进行核销,十足抵用。购房人交纳购房款时,应先使用领取购房券的银行卡,通过指定POS机刷卡15001元立减15000元核销购房券,购房人实际扣款1元。

  对已成功核销购房券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将分批次将购房券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开发企业参展房源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帐户内。如开发企业监管帐户变更或取消应及时提交说明。

  (一)使用购房券的购房人如发生退房的,则视为放弃相关补贴,退房前开发企业需将购房券补贴金额退回指定帐户。

  (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购房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的,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五)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开发企业及购房人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取得的购房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开云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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