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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重磅!2575713公顷!阳泉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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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重磅!2575713公顷!阳泉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发布!

2023-05-13 19:29:27  点击量:

  开云全站为保障2023年土地供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贯彻落实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重点围绕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全力推动我市成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特制定本计划。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满足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公顷约高效用地,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23年市本级计划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57.5713公顷。其中,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4.3945公顷、矿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4.7443公顷、郊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8.0751公顷、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30.3574公顷。

  全市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4499公顷。其中城区拟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7048公顷,矿区拟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7451公顷。

  全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42.2779公顷(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2.7821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9.4958公顷),城区拟供应住宅用地19.3734公顷(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9.3899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9.9835公顷)、矿区拟供应住宅用地7.3739公顷(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9595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5.4144公顷)、郊区拟供应住宅用地10.9977公顷(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0.731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0.2667公顷)、高新区拟供应住宅用地4.5329公顷(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0.7017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3.8312公顷)。

  全市计划供应商服用地2.4467公顷。其中,城区拟供应商服用地1.944公顷,郊区拟供应商服用地0.5027公顷。

  全市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184.7767公顷。其中,矿区拟供应工矿仓储用地19.6253公顷,郊区拟供应工矿仓储用地50.976公顷,高新区拟供应工矿仓储用地114.1754公顷。

  全市计划供应交通运输用地17.6201公顷。其中,城区拟供应交通运输用地0.3723公顷,郊区拟供应交通运输用地5.5987公顷,高新区拟供应交通运输用地11.6491公顷

  坚持城市战略定位,着力推动构建“一核、两轴、三组团”的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立足阳泉老城组团,着力向北发展北部新城,强化中部发展核心。

  重点保障北部新城起步区建设,起步区约11平方公里,围绕新市民中心片区、高铁站前片区、人居特色生活组团等三个模块土地供应。

  重点确保满足住宅用地的同时,保障中心医院,红色教育综合用地,高品质教育等功能配套用地需求,保障城中村改造以及市级重点项目用地供应,兼顾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供应。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供应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结合我市住房供应结构,优先保障租赁住房用地,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棚户区(危旧楼)改造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小于2公顷的用地项目按供地计划中的机动指标进行建设用地供应。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14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各开发区域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域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计划认线年度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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