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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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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6-07 11:28:03  点击量:

  开云全站《泉州市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我局研究制定《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精神和《泉州市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经研究,现制定市住建局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专项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聚焦“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要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加强园区标准化中工程技术保障,为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作出积极贡献。

  经研究,成立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服务指导及考核评价工作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一)简化园区工程审批手续。一是对基建手续不完整的厂房,在项目土地和规划手续合法的前提下允许在通过建筑可靠性鉴定后予以认可,以便进一步盘活利用、改造提升。二是对施工许可限额以下(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由建设业主依法依规组织建设。

  (二)主动靠前加强服务。一是对资规部门已完成用地、规划审批,但尚未申请施工许可的项目,积极主动对接,提前做好开工前的各项技术交底。目前园区的项目审批,按现有审批机制由属地负责,由发改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资规局审批方案、住建部门进行施工核准。各地住建部门、各责任科室(单位)应主动对接发改、资规局、工信局等部门,共享已经审批的项目信息,靠前提供服务。二是对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属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日常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快速推进;市住建局要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实行定期“驻点服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科室):各地住建部门、城建科、质安科、审批科、质安站、技术中心

  (三)加强园区人才房建设指导。在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比例7%内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省政府确定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地区,可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全部用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解决产业园区人才、产业工人、企业职工等群体住房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免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税费减免及金融机构的中长期低息贷款、申报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发行专项债券条件等优惠政策。指导各县(市、区)用好、用足这一利好政策,鼓励由国有企业在产业园区内统一建设、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避免违法违规演变成小产权,同时作为项目业主申报各项优惠政策。

  (四)细化园区标准化考评。进一步细化园区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业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标准化考评。根据《2022年泉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考评表》,分类设置5项一级指标,细分24项二级指标。现对住建责任考核指标“标准厂房面积“基础配套”两个一级指标进行细化。涉及住建考核评价为两个一级指标,四个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标准厂房面积”考评权重为50,其中新建面积考评权重为20,自主提升面积考评权重为10,拆除重建考评权重为20。新建标准厂房面积超过基础面积数得基础分12分,每超过1万平方米得0.5分(指标说明:基础面积数=(辖区内工业增加值/全市工业增加值×60%+辖区内规上企业数/全市规上企业数×40%)×220万平方米,按上年度指标计算);自主提升标准厂房面积基础面积数得基础分6分,每超过1万平方米得0.3分(指标说明:基础面积数=(辖区内工业增加值/全市工业增加值×60%+辖区内规上企业数/全市规上企业数×40%)×180万平方米,按上年度指标计算);拆除重建标准厂房面积超过基础面积数得基础分12分,每超过1万平方米得0.5分(指标说明:基础面积数=(辖区内工业增加值/全市工业增加值×60%+辖区内规上企业数/全市规上企业数×40%)×100万平方米,按上年度指标计算)。

  一级指标“基础配套”中二级指标“人才(员工)公寓、研发楼、商业配套综合中心”,考评权重为3。标准厂房按7%配套建设(由省政府确定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地区,可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全部用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人才(员工)公寓、研发楼、商业配套综合中心,每一项得1分。具体考评细则详见附件。

  (一)提高认识。各地住建部门、各工业园区、各科室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履职意识和效能意识,按照分工安排,落实落细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住建责任指标取得成效。

  (二)严肃考评。在考评采集数据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的有关要求,提升考评质效,改进采集方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定期报送。各地住建应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配合做好标准厂房面积数据采集工作,定期报送园区项目基本信息,请各地住建部门指定一名联系人于3月7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人许静菊,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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