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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宅基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标准如何确定?最高法行政案件法官会议纪要规定这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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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宅基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标准如何确定?最高法行政案件法官会议纪要规定这两点!

2023-06-09 22:06:34  点击量:

  原标题:宅基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标准如何确定?最高法行政案件法官会议纪要规定这两点!

  《最高法行政案件法官会议纪要》中载明了“宅基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原则和方式”:

  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或者虽未取得合法权证但符合“一户一宅”建设标准房屋的补偿安置,应当坚持居住水平不降低原则。

  被征收人对房屋的补偿安置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引导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无补偿安置协议又无法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并结合补偿安置方案,判决责令补偿安置义务主体采取重置价格补偿加异地安排重建、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2018年1月15日,安徽省某市人民政府对原告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原告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226525.86元。原被告未能就补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被告也未对原告吴某作出征收补偿决定。2020年1月10日,安徽省某市人民政府拆除了原告房屋。2020年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作出该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2020年4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该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本案争议焦点为:一是被告对原告房屋及附属物的拆除行为是否合法;二是原告的各项赔偿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本案被告在尚未履行对原告被征收土地上房屋给予补偿安置义务的情况下,自行对原告涉案房屋实施,违反上述规定。被告原告涉案房屋及附属物的行政行为应确认违法。

  被告违法拆除原告房屋及附属物,对该拆除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应当依法全面赔偿。因原告涉案房屋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尚不能自由买卖,其市场价值难以确定,故按照既要保障原告基本居住权利,又不能让原告因侵权而得到的赔偿低于依法征收所应得到的补偿的原则,对于赔偿标准可参照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高标准确定。安徽省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差异,目前尚未制定全省统一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而是授权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本案被告拆除房屋及附属物发生在2020年1月10日,且案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批复系2020年2月作出。2020年1月3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调整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重置价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故对涉案房屋及附属物应依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某市调整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重置价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规定的最高标准予以赔偿。

  在征地拆迁案件当中核心焦点问题就是补偿的标准,几乎所有的征地拆迁案件皆因补偿标准低而导致发生纠纷。

  由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征收土地的不同,虽均为征收,但在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征收程序以及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区别。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在集体土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并取得征地批复后,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实际高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实施征收补偿能够充分保障被征收人补偿权益;二是未被纳入到城市规划区的,则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各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征地。

  拆迁补偿的本质是为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维护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征收程序正当有据、补偿安置标准合理到位,以实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的平衡。对于被拆迁人来说,“人生在勤,不索何求?”只有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平正义才有可能到来。

  辨别是非善恶,卫护公平正义!竭尽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不懈的追求!我所有专门从事征地拆迁的资深律师,如果有需要,可以及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也可以在后台私信我们!

  北京卫公律师事务所谭朋涛律师所著著作《房屋征收、开云全站征地补偿法律问题一本通案例解读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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