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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津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夏政发〔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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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全站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津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夏政发〔2023〕5号)

2023-07-09 22:59:36  点击量: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夏津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和各类建设项目的空间统筹,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特编制本计划。

  (一)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三)《夏津县“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2021-2025)》;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巩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态势,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改革赋能、乡村振兴、县城宜居、民生改善”五大提升工程,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强化项目投资带动作用,深化“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继续推行“标准地”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实保护耕地,优先保证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强化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1.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用地。

  2.布局合理,优化配置。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考虑城市整体环境的逐步改善,在供应布局上要与城市规划的实施相协调,与经营城市理念相一致,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先环境后开发,实行“净地”出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力争实现国有土地收益最大化。

  3.宏观调控与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相结合。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根据市场调整结构与政府政策指导相结合原则,对近年来土地供应和需求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对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求量进行预测。

  4.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地结构和用地供应量,优先保障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地,满足当地居民住房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用地需求,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5.有保有压。坚决保障经济建设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精准供应土地。积极稳妥地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根据近年来各类土地供应情况,结合库存土地和年度土地利用情况,2023年我县土地供应总量将为14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用途结构。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5公顷,工业用地40公顷,住宅用地3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公顷,其他用地10公顷。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23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本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突出服务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2023年我县经济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工业经济转型、现代农业升级、商贸旅游提档、城乡建设提速,供应土地围绕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等现有产业积极实施,优先保障供应涉及民生的棚户区改造、医疗、教育、乡村振兴等用地需求,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三)严格遵守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拍挂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开进行。

  (四)坚持科学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2023年对新上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土地,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增资扩产而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一)强化沟通协调。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县发改、财政、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工业和经营性土地供应要切实与收购储备工作相结合,坚持“净地”出让制度,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

  (三)严格依法供地。在土地供应上,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拟定具体地块供地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其中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四)如遇国家、省、市大型工程、旧城改造等特殊情况,可对年度供应计划进行调整。

  2023年度全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5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35公顷(商品住宅用地35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35公顷,乡镇计划供应0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

  1.凡是被列为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及保障性住房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2.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3.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应切实加强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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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县域综合实力为目标,促进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紧密结合夏津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全县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

  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宋楼镇宋楼村、韩庙村、刘芦村、时庙村、侯王庄村、栗寨村、赵官屯村、潘马庄村、靳庄村、魏店村,南城镇庞庄村、银子王庄村、拐里一村、拐里二村、乔官屯村、朱庙村、张东吴村、前刘洪时村、白杨张庄村、王太来村、秦庄村,双庙镇中鸭村、东鸭村、郝庄村、曹庄村、吴庄村、郭庄村,白马湖镇箭口村,香赵庄镇西张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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