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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标准房基准价评估开云全站更新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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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标准房基准价评估开云全站更新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3-05-13 17:04:33  点击量: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标准房基准价评估更新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标准房基准价评估更新服务

  按照《江苏省存量房评估管理办法》和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评估规程的要求,需要定期(按季度)对系统内的标准房进行批量更新维护,实时的对系统中的基础数据进行日常更新维护。存量房评估系统数据维护分为系统修正系数维护、评估分区信息维护、标准房基准价格维护。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开云全站;《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房地产评估一级资质。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06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6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汇款凭据的截图。 获取采购文件电话 邮箱: 附件为本公司对公支付宝付款码:(转账时请务必备注272C1+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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