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988889999

站内公告:

警察网--法律法规开云全站

你的位置: 首页 > 景点新闻 > 公司动态

警察网--法律法规开云全站

2023-06-03 10:54:46  点击量:

  关于贵州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干部职工建房住房控制标准及对超标准住房处理的试行办法

  近几年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职工的生活,兴建了不少住房,但在建房和住房的分配中,缺乏严格的制度和统一的标准,加之少数干部利用职权,拉关系,走后门多占房、占好房,这就造成了住房问题上的混乱和不合理状况。为合理分配住房,纠正不正之风,根据中央、国务院和

  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政府(1982)5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建房住房控制标准和对超标准住房处理的补充意见。

  按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委《关于贵州省职工住宅设计标准的几项规定》即黔府(1982)50号文件,建房住房标准分四类:

  第三类适用于正、副县长和相当于这一职别的县、团级干部,并适用于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主治医师和相当于这些职称的其他知识分子。

  第四类适用于省级机关正、副厅局长和正、副专员、正、副州长、省辖市正、副市长级领导干部,以及相当于这些职别的地师级领导干部;并适用于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正、副主任医师和相当于这些职称的其他高级知识分子。

  离休老干部的住房面积标准,按省政府(82)50号文件规定,在同级干部的标准基础上,每户增加10平方米;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在职或不在职的,均按离休老干部的住房标准规定执行。

  省、军级以上高级干部住房标准,按《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文件执行。

  鉴于各单位现有住房的建筑标准使用面积不尽相同,面积计算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分别折算。一般居住面积按建筑面积的60%换算;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的80%换算。超标准部分按使用面积加收房租。居住简陋房屋、无单独厨房、厕所等附属建筑的,在计算建筑面积时,每户可

  以上住房面积的标准,为控制标准,并非住房分配的必达标准。实际分配应视当地现实提供住房的可能,逐步解决。

  (一)这次检查纠正,着重于一九八0年《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公布后发生的超标准住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自己住房标准外,利用职权,违反规定,通过不正当途径和手段,为自己或自己的子女、亲属、好友等多占的住房;

  2、已工作子女的住房,原则上由所在单位解决,如果同户居住,不得超过住房标准规定,超住部分属于超标准住房;

  4、夫妇双方,按职务高的一方分配住房,计算面积;双方都分得住房的,要合并计算,其超住部分,属于超标准住房;

  (二)对以上超标准住房的处理,既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又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

  2、住一处(套)未达标准,住两处(套)又超标准的,对其超标准部分,超过二十平方米以内的,加收房租一倍,超过二十一平方米以外的加收房租三倍;

  3、住一处,但由于历史原因原设计住房建筑面积超标准的,对其超住部分,加收房租一倍;在原设计外未经批准又扩建的部分,加收房租二倍;

  开云全站5、处(包括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夫妻双方都已去世的,子女按其住房标准限期予以调整,不接受调整的加收房租三倍;

  6、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其他有关规定,新建超标准(包括造价、面积指标)住房的,按高级住宅处理,在住房面积标准以内的,加收房租二倍;对其超标准部分,加收房租五倍;

  (三)各单位要密切协作,切实负责扣回加收的房租;夫妻双方,由其职务高的一方单位扣回房租。

  (四)对极少数超住而又拒不接受以上处理办法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处理后,仍然必须按本《办法》执行。

  (五)各级领导要负责贯彻执行本《办法》,如果哪个单位的领导不坚持原则,软弱涣散,对犯错误的人和事视而不见,闻而不究,采取姑息迁就态度,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联合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首页 |开云全站简介 |客房展示 |景点新闻 |路线推荐 |农家院 |特色美食 |活动专题 |在线留言 |联系开云全站

13988889999

Copyright © 2012-2023 开云·全站(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省开云·全站(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电话:0898-88889999手机:13988889999

ICP备案编号:冀ICP备18018031号-2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